信阳产品条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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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产品条码管理办法

作者:信阳昌协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18 08:59:00

商品信阳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包括零售商品、储运包装商品、物流单元、参与方位置等的代码与条码标识。比较常见的是13位商品条码或者是8位的商品条码缩短码。商品条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校验码组成。

商品条码现在已经广泛应用于我国的零售、食品安全追溯、医疗卫生、物流、建材、服装、特种设备、商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等领域。商品条码技术为我国的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可靠产品信息和技术保障。目前,我国有三千多万种产品包装上使用了商品条码标识;使用条码技术进行自动零售结算的商店已达上百万家。

我国商品条码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商品条码使用的不规范

编制商品条码的项目代码有误

主要表现为一码多物或同物异码。商品条码的“唯一性”是其最大的特点及意义所在。一个代码标识只能用于一种商品,一个商品项目只能用一个代码。不同价格、不同规格、不同性质的商品如果使用同一个商品项目代码,自动识别系统就会视其为同一个商品而造成管理上的差错;并且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项目代码,自动识别系统就会视其为若干种商品,同样会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冒用、滥用其它条码?

在商品条码的实际应用过程中,一些厂商胡乱将非商品条码的其他条码印在自己的产品标签上。这些厂商不了解商品条码的相关知识和应用要求,看到市场上众多的商品标有商品条码,觉得是种趋势和时尚,因此纷纷在其商品标签上面印制各种条码,出现了伪造、冒用、滥标、错用各种条码的现象。

超期使用商品条码

一些企业忽视法律对他们的约束,不按期续展,超期使用商品条码。经申请批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应进行续展,逾期未进行续展的将会失去继续使用该商品条码的权利,该条码证书会被注销,使用者继续使用就属于违反国家关于商品条码管理的有关规定,其行为就会违法。

用组织机构代码标识商品?

在以往的检查中,发现多起商品用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上的条码冒充商品条码进行标识的现象。商品条码和组织机构代码是有区别的,二者的概念和应用范畴不同。商品条码是用来标识商品的,主要用于对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及物流单元的标识,是全球通用并且唯一的商品标识。代码证书上的条码用于标识一个组织机构。所以,企业不能将表示组织机构代码的条码印刷到商品包装上代替商品条码使用。

各类商品的商品条码应用程度不均衡

目前商超中经营的各类商品的商品条码应用程度不均衡,这与各类商品的进货种类有关系,也与商超在进货时对商品使用商品条码的重视程度有很大关系。食品和日化用品的商品条码应用程度比较高,是因为它们都使用规则包装,易于条码的印刷,商品本身价值又高,而且又是商超中的主导、大宗商品,商超目前对这两大类商品使用商品条码较其它商品重视。而服装鞋帽、小型百货饰品等,因为款式、规格多,市场更新换代频率快,企业对使用商品条码觉得麻烦,因此积极性不高,况且,目前商超中此类商品的所占份额低,从而忽视对它们的用码要求,这其中也存在着成本和价位的因素。

商品条码的印刷质量不过关

商品条码是一种印刷的计算机语言,用于机器识读,因此在印刷要求上比人眼识读的字符要求更加严格,光电识读装置对商品条码的印刷缺陷,商品条码的光学特性以及几何尺寸误差十分敏感。商品条码各个方面的缺陷会导致机器首次识读率很低,甚至错误,造成商品信息的混乱,影响商业POS系统的正常运行。主要表现在:

商品条码尺寸超差

标准版的ENA-13商品条码的标准尺寸为37.29mm×26.26mm,使用中可以在此基础上依据包装印刷面积、印刷工艺状况和商品包装物的形状按0.8~2.0倍放大或者缩小。常见问题是商品条码空白区太小和粗细线条高度不够,影响首次识读率。

商品条码颜色搭配错误

商品条码的底与条的颜色反差应该满足一定对比度(PCS值)的要求,对比度越大越容易识读。最基本的颜色是黑条白底,禁用红、黄、白色作为条色。

商品条码印刷位置选择不当

商品条码的印刷位置应该选择明显而平整的位置。常常出现因商品条码被覆盖、遮挡或内装物品的安放造成的条码弯曲,使自动识别设备不能正确识读该条码。

在商品信阳条码印制质量的检验中,应根据检验的类别和适用的抽样标准制定抽样方案,常见情况分别为:连续批的有数个厂商可供选择的购入检查和有确定用户的出厂检验;单批的购入、工序和出厂检验;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供需双方验收检验,在合同中有抽样约定的,按约定确定抽样方案;商品条码质量监督检验监督总体量大的场合;商品条码质量监督检验监督总体量小的场合;商品条码质量监督复查。

温度和湿度:检测室温度23℃~5℃,相对湿度30%~70%。

照明:人工测量的照明,采用D65光源的模拟体(色温5500K~6500K),顶光照明,照度500lx~1500lx。条码检测仪测量的照明,检测工作区域照度应符合条码检测仪的技术要求,如无要求时检测工作区域的照度不大于100lx。

检测设备:条码检测仪应能按GB/T142582003的规定测量扫描反射率曲线参数值。条码检测仪应符合ISO/IEC15426-1中一致性要求的规定。测量光波长为670nm~10nm。测量光路应符合GB/T142582003中4.2.1.3的规定。以氧化镁(MgO)或硫酸钡(BaSO4)作为100%反射率的基准。

长度测量仪器:空白区宽度测量仪器选用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1mm的长度测量仪器或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01mm的条码检测仪。Z尺寸、条高测量仪器选用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5mm的钢板尺,适用于人工测量。

被检样品应尽可能使被检条码符号处于设计的被扫描状态对其进行检测。对不能在实物包装形态下被检测的样品,以及标签、标纸、包装材料上的条码符号样品,可以进行适当处理,使样品平整、大小适合于检测,且条码符号四周保留足够的固定尺寸。对于不透明度小于0.85的符号印刷载体,检测时应在符号底部衬上反射率小于5%的暗平面。

一、商品条形码使用流程:

1、向编码中心及各地分支机构申请厂商代码2、编码中心核发号码给申请者3、厂商自行设定商品代号4、交付印刷5、包装出货分发商品基本资料一览:

(1)申请厂商代号:需采用商品条形码之厂商向编码中心申请厂商代号;

(2)核发厂商代号:编码中心将申请者之申请表单及文件审核后,发给登记证书及厂商代号,并附赠印制信阳条码之相关技术资料;

(3)设定商品代号;:申请厂商可依商品代号设定原则自由设定商品代号,再求得检核码,就完成了商品条码之编号工作,检验码亦可委由条码正片制作者计算;

(4)印刷:厂商依印制商品条码之有关规定,与印刷厂商取得妥善沟通后,将条码符号印制于包装材料上;

(5)出货:分发商品基本资料一览表给相关业者:商品条码的应用与交易体系中的零售商、批发商均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制造商应将含有条码编号之商品基本资料一览表分发有关业者备查。

二、厂商商品条形码代码的申请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者、销售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人应当填写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书,并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需向编码中心申请厂商代码的厂商,大略可分为以下几种型态:

1、商品之销售者(商标拥有者)又可分为下列二种类型:(1)制造商与销售商为同A公司,则需要由本身提出条码申请。制造商销售商申请者A--------A---------A(2)制造商有B、C、D三家采OEM方式生产,而发售商E为行销公司时,应由发售商E来申请。制造商BC------E..............ED

2、零售商有自有(PRIVATE)与原始(ORIGINAL)商品,则由零售商本身提出申请。

3、在各地设立经营权独立的分厂,但均属制造同一商品,商品条码乃由总公司提出申请,由各分厂共同使用。

4、进口代理商进口欧美等国家之商品,若商品原已印有EAN或UPC之条码,则不必另外申请新码,使用原有条码即可。若商品上未印有条码,则由进口商向编码中心申请,使用于进口商品。

5、若将不同来源之单品加以组合销售,则需由组合商品之批发商或零售商申请所属号码,赋予组合商品新的号码。

三、厂商代码的申请手续:

1、须申请厂商代码者(批发商、制造商、发售商),应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商品条形码代码,填妥申请书表并缴纳相关文件及费用,办妥申请手续后,经编码中心审核即寄发号码证书及有关资料。

2、申请厂商需缴之相关文件包含(1)公司申请书一份(2)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长期以来,人们都习惯把关注成本的焦点放在生产领域,但随着现代化大生产的发展,这个焦点已经逐步转移到流通领域。据统计,在美国全部生产过程中只有5%的时间用于加工制造,而95%的时间则用于搬运、储存等物流过程;在我国物流费用大约占商品进销差价的70%,仅在账面上反映的物流费用就占商品总成本的40%。由此可见,物流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以至于经济学家彼特卡拉甚至把物流称为企业的<第三利润源泉>。与此同时,随着社会信息化的逐步推进,物流行业信息化发展也已是<箭在弦上>。所谓物流信息化,指的是物流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物流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或部分信息进行采集、分类、传递、汇总、识别、跟踪、查询等一系列处理活动,以实现对货物流动过程的控制,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管理目的。而要实现对这整个过程的管理控制,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是前提条件。因此,在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信阳条码和移动计算。

简单地说,任何信息系统都离不开数据。没有数据的流动和对数据的处理,就没有信息化。众所周知,物流企业在运作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数据。这些数据主要来自物品本身,比如收寄地、寄达地、重量、尺寸、内件性质、运输路径、配载工具等,都需要在一定规则下对其进行数据化处理,从而形成信息化系统能够识别和处理的数据信息。这不仅是将物品的性质状态信息转换成计算机信息以便实施控制的需要,也是物流管理系统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前提。当物流企业业务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如配送每天10万件以上物品时,用传统的手工作业方式就无法满足需要了。一是手工登录速度太慢,大约为自动识别录入速度的10%;二是出错率高,按人工出错概率统计数据,每10万件一般将可能有100件物品信息被录错。而作为替代人工输入的手段,条码有着投入小,快速识别、准确的特点。据统计,人工键盘输入的差错率为1/300,而条码输入的差错率为1/300000。同时,使用条码技术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工和时间,能更好地满足物品位数多、快和准确的需要。这些无法替代的优点都决定了它在物流领域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以我国较早从事物流业务的中国邮政为例,其主要业务范围从信件、包裹、报刊发行、EMS无一不是物流主体的范畴,它所承担的功能就是不管是什么货物,不管什么时间、从哪运到哪、多长时间、多少货物、怎么走和怎么运。为了提高运营效率,中国邮政自1998年起在全国邮政系统实施<全国邮政综合计算机网>的信息化建设,从全国3个一级邮区中心局开始、到79个二级邮区中心局、再到130个三级邮区中心局乃至遍布全国的上万个支局营业所和速递站点,都要求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直至今天,这项浩大的工程还在继续完善着,而信息化建设的成效已经显现。目前,在处理给据邮件、报刊发行、EMS速递等各项业务时已经能够实现快速查询、快速交割、实物跟踪等各种功能,在减少差错、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方面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

那么,条码与移动计算与这整个邮政综合计算机网有什么样的关系呢?用一个金字塔来表示的话,条码就是信息采集的来源,是基石、是源泉;移动计算是信息的传递与手段,是助推剂、是润滑剂;整个邮政综合计算机网就是企业信息化的平台,是数据交互的平台。举个例子,将一封给据邮件自动编码并自动检验编码的正误,用预先印刷或实时印制方式,将系统生成的条码标签附着在邮件上,从而实现该邮件的信息外显化、编码化和自动录入,并且做到一次录入,全程享用。在中国邮政的综合计算机网中,始终保存着该邮件的信息,包括原寄局、寄达局、邮件种类、邮件流水号等。由此,该邮件在整个邮路中的跟踪过程也就有了依据。在邮件经过的各个邮区中心局,支局所,工作人员都要运用条码采集的过程来确定邮件的下一级邮路,并将其分类处理。这中间就用到了移动计算,同时将最终的数据和结果上传给整个信息系统。

从目前已经从事物流或正在准备转型到物流行当的企业状况看,条码这种信息采集工具和数据流转应用的不足,已经成为制约企业业务扩大的瓶颈,更成为向顾客提供高质量服务的桎梏。条码作为商品标识方面的应用,国内约有60%制造企业的产品已经采用,相对而言大中型企业的普及程度更高。而大多数没有实现条码化作业的企业,空间租用网页设计虚拟主机网站推广网站推广也感觉到了整个物流流程的信息采集与反馈的不顺畅,这也影响了物流企业与工商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相互合作、以及物流作业自动化的开展。除商品条码标识外,高效的物流活动需要对由销售单元组成的储运单元、货运单元及其在物流流程中的位置进行条码标识。我国75%的企业的储运单元和货运单元都没有条码标识,93.6%的制造企业、100%的批发企业和97%的零售企业都没有采用位置码。这三种条码应用水平低,直接影响了计算机管理的物流系统运作。如企业在接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时,由于没有储运单元标识,就需要拆开储运单元来获得销售单元的条码,以产品的销售单元条码开始相关的信息管理活动,这就加大了手工操作的复杂性。同时也影响以计算机为基础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效率,限制了仓库管理自动化的实现。总之,条码和移动计算的运用使得信息流可以依靠有线或无线网络,先于物流到达,在接收方可以实现货物的验证,在发送方可以实现货物的去向跟踪。最终使得物流过程中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三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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